全體黨支部:
按照自治區(qū)、克拉瑪依市委有關(guān)學習工作要求,現(xiàn)對四月份第二次黨員組織生活做出如下安排:
一、學習內(nèi)容(4月27日(周五)下午)
1.“學肅反”理論學習
3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》
4.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〉辦法》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黨支部要扎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,切實提高黨員組織生活的政治性、嚴肅性和針對性。黨支部書記是抓好黨員組織生活的第一責任人,要帶頭學習,組織好學習討論和活動。
2.把理論學習與組織活動相結(jié)合,個人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(jié)合,,創(chuàng)新方式載體,提升組織生活效果。
3.保證組織生活按時開展,黨支部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開展的,可報組織與人事工作部批準適當調(diào)整時間。
4.黨員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,對違反組織生活制度的黨員,黨支部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。因出差、外出培訓、上課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,要進行認真自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