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生課程重修申請流程及說明
一、辦理須知
1. 考核不合格的課程須重修,無特殊原因不得替換或取消。
2. 因培養(yǎng)方案調(diào)整等原因重修課程停開、無法重修原來課程的,由學院指定修讀學分相同、內(nèi)容相近的同類課程,并向研究生部備案。
3. 考核合格的課程不允許重修。
4. 按《中國石油大學(北京)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》,重修考核2次仍不合格的研究生,應予退學。
二、辦理流程
注:學生提交重修申請后,需及時提醒相關(guān)老師審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