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財政部、教育部《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財教〔2021〕310號)、《中國石油大學(北京)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(修訂)》(中石大京學〔2019〕123號)等文件要求,我院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細則如下:
一、評審程序
1.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采取自主申報—資格審核—委員會評選—公示確定的方式產(chǎn)生。學生自主申請,經(jīng)初審與答辯環(huán)節(jié),最終確定入圍國家獎學金名單(總成績=綜合測評成績(前兩年綜測相加/2)*80%+專業(yè)實踐*10%+答辯成績*10%)。
2. 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并提交以下材料:
(1)《附件1: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》(紙質(zhì)版與電子版,申請表中推薦人為研究生導師,紙質(zhì)版需雙面打?。?;
(2)《附件2:2024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》(電子版);
(3)《附件3: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事跡要求及模板》(電子版),;
(4)成績單、當前學歷期間所有獲獎、成果(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慮)及證明材料的紙質(zhì)版復印件。
學生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,按通知時間將材料交給輔導員(過期提交一律視為自動放棄)。
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實可靠,杜絕弄虛作假,一經(jīng)查實,不但取消其評選所有獎學金的資格,還按照學生手冊進行違紀處理。
3. 學院評審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負責組織全體委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,所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候選人進行答辯,答辯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20:00,答辯方式為騰訊會議線上進行。
答辯要求:
(1)參評人PPT演講3-5分鐘;
(2)參評人答辯2分鐘(評委提問);
4. 擬獲獎研究生名單將在院內(nèi)公示5個工作日,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者,可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,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。如對答復仍存異議,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。
二、本細則自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,最終解釋權歸石油學院2024年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所有。
附件1: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(正反面打印,不要隨意更改表格格式)
石油學院
2024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