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關于輔導員專業(yè)技術職務評審基本條件的規(guī)定(修訂)》(中石大京人〔2016〕49號)和《關于輔導員聘任與晉升的有關規(guī)定》(中石大京人〔2017〕1號)精神,輔導員可選擇教師崗位或管理崗位,為明確校區(qū)輔導員崗位類別,現(xiàn)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人員范圍
2016-2017年已入職的專職輔導員。
二、政策文件
(一)輔導員可自愿選擇教師崗位或管理崗位。若選擇教師崗位,可按照《關于輔導員專業(yè)技術職務評審基本條件的規(guī)定(修訂)》參加職稱認定和評審;如選擇管理崗位,可按照《中國石油大學(北京)職員崗位設置與聘任管理辦法(試行)》參加崗位晉升聘任。
(二)輔導員選擇崗位類別后,將按相應類別人員進行管理。
三、有關說明
(一)請輔導員根據(jù)個人意愿填寫《中國石油大學(北京)克拉瑪依校區(qū)輔導員崗位類別確認登記表》(見附件),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報送組織與人事工作部。
(二)新引進的輔導員將在入職時選擇確認崗位類別。
中國石油大學(北京)克拉瑪依校區(qū)輔導員崗位類別確認登記表
組織與人事工作部
2017年12月12日